缺血缺氧性脑病

缺血缺氧性脑病

  围产期窒息是本症的主要病因。凡是造成母体和胎儿间血液循环和气体交换障碍使血氧浓度降低者均可造成窒息。由宫内窒息引起者占50%;娩出过程中窒息占40%;先天疾病所致者占10%。

  (一)母亲因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大出血、心肺疾病、严重贫血或休克等。

  (二)胎盘异常:胎盘早剥、前置胎盘、胎盘功能不良或结构异常等。

  (三)胎儿因素:宫内发育迟缓、早产儿、过期产、先天畸形等。

  (四)脐带血液阻断:如脐带脱垂、压迫、打结或绕颈等。

  (五)分娩过程因素:如滞产、急产、胎位异常,手术 或应用麻醉药等。

2缺血缺氧性脑病的治疗方法

  1、供氧 根据病情选用各种供氧方法,保持血氧PaO2在6.6~5.9.31kPa(50~70mmHg)以上,PaCO2在5.32kPa(40mmHg)以下,但敢防止PaCO2过低,以免脑血流过少。

  2、维持正常血压,避免血压过大波动,以保持脑血流灌注的稳定。血压低时可用多巴胺(3~μg/kg/min连续静滴)和多巴酚丁胺(3~10μg/kg/min连续静滴),并监测血压。

  3、纠正代谢紊乱 轻型酸中毒和呼吸性酸中毒在改善通气后可得到纠正,只有在中、重度代谢性酸中毒时才用碳酸氢钠,剂量不宜过大,维持血pH在7.3~7.4。低血压糖时静点滴10%葡萄糖,首剂2ml/kg,以后5ml/kg·h,维持血糖在2.80~5.04mmol/L(50~90ml/dl)。由于窒息后脑啡呔增加,有人试用纳洛酮(naloxone)静脉点滴5~10μg/kg·h,至总量0.1mg/kg·d,以拮抗脑啡呔。

  4、控制惊厥 可用苯巴比妥负荷量15~20mg/kg静滴,12小时后用维持量3~5mg/kg·d。

  5、控制脑水肿 控制液体进入量在60~80ml/kg/d。脱水剂可用甘露醇,每次0.5~0.75/kg,每4~6小时一次,但脱水剂不可过量。脱水剂虽可减轻脑水肿,但不能减轻脑损伤。

3缺血缺氧性脑病的疾病预防

  预防同新生儿窒息孕妇应定期做产前检查,发现高危妊娠应及时处理,避免早产和手术产;提高产科技术;对高危妊娠进行产时胎心监护,及早发现胎儿宫内窘迫并进行处理;产时,当胎头娩出后,立即挤净口鼻内粘液,生后再次挤出或吸出口、鼻咽部分泌物,并做好一切新生儿复苏准备工作。

  (一)在分娩过程中要严密监护胎儿心率,定时测定胎儿头皮血pH和血气,发现宫内窘迫须及时给氧及静注葡萄糖等药物,并选择最佳方式尽快结束分娩。

  (二)生后窒息的新生儿,要力争在5分钟内建立有效呼吸和完善的循环功能,尽量减少生后缺氧对脑细胞的损伤。

  (三)窒息复苏后的新生儿要密切观察神经症状和监护各项生命体征,一旦发现有异常神经症状如意识障碍、肢体张力减弱、以及原始反射不易引出,便应考虑本病的诊断,及早给予治疗,以减少存活者中后遗症的发生率。

4缺血缺氧性脑病到底严重吗

  缺血缺氧脑病是指围产期窒息导致脑的缺氧缺血性损害,患者常在生后1周尤其头3天内出现一系列脑功能障碍表现。如烦躁不安或嗜睡、吐奶、尖叫、抽搐等症状。轻症患者愈后良好,病情危重者,病死率高,幸存者可遗留后遗症,如智力低下,癫痫和脑性瘫痪等。

  临床表现:

  (一)多为足月适于胎龄儿、具有明显宫内窘迫史或产时窒息史。

  (二)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轻型仅有激惹或嗜睡;重型明显抑制、昏迷。

  (三)前囟饱满、骨缝分离、头围增大,有脑水肿表现。

  (四)惊厥:多见于中、重型病例,惊厥可为不典型局灶或多灶性,阵挛型和强直性肌阵挛型。发作次数不等,多在生后24小时发作,24小时以内发作者后遗症发病率明显增加。

  (五)肌张力增高或减低。

  (六)原始反射异常:如拥抱反射过分活跃、减弱或消失。吸吮反射减弱或消失。

  (七)重症病例出现中枢性呼吸衰竭,有呼吸节律不齐、呼吸暂停、以及眼球震颤、瞳孔改变等脑干损伤表现。HIE的临床症状以意识状态、肌张力变化和惊厥最重要,是区别脑病严重程度和后遗症的主要指标。

  缺血缺氧性脑病严重吗?这种病是比较严重的疾病之一,对于患者造成的伤害有可能是终身性的,也是令患者家人感到相当担心的疾病。所以对于如此严重的疾病,更应该及时的去权威的医院耐心积极的进行治疗,以免病情加重。

5缺氧缺血性脑病与脑瘫有什么不同

  脑瘫是指由于出生前生后和婴儿早期的某些原因所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综合症,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可伴有智力缺陷、癫痫,行为异常、精神障碍及中枢性视,听觉,语言障碍等症状。主要症状:1:中枢性运动障碍2:肌张力和姿势异常。合并症状:1:精神发育迟滞2:视力障碍3:听力障碍4:其它感觉和认知异常5:语言障碍6:癫痫发作7:口面,牙功能障碍8:情绪,行为障碍 9:骨与关节发育畸形等其它症状脑缺氧缺血性脑病是导致新生儿死亡和慢性神经系统损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1444646479@qq.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转载请注明出处:365家政网

    本文地址:http://www.365jiazheng.com/muyin/21179.html

标签: